耒阳市10月25日正式启动3-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2021-10-27 22:02:28          来源:耒阳市融媒体中心 | 编辑:许文婷 |          浏览量:18887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病毒感染,防控新冠疫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有效措施。学校是新冠疫情防控的重点机构,为有效降低感染风险,根据国家、省、衡阳市的统一安排,耒阳市将于10月25日起正式启动3-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免费接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种疫苗种类及免疫程序

目前3-11岁人群只能接种北京生物(包括成都生物、兰州生物)、北京科兴中维、武汉生物等3个厂家生产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全程共接种2剂,2剂之间接种间隔≥21天,第2剂在8周内近早完成接种。

二、接种安排

1、3-11岁适龄儿童根据所在学校、幼儿园(托幼机构)的统一安排,在监护人的陪同下,带好身份证(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接种证,至指定地点接种疫苗。 

2、3~6岁未入幼儿园的儿童,由家长(监护人)陪同,就近到市内各接种点接种。

三、注意事项

1、监护人如实提供儿童健康状况供接种工作人员进行接种禁忌排查,现场签订知情同意书后方可接种。

2、受种者14天内接种过其他疫苗或需要接种其他疫苗,应确保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间隔大于14天,同时要优先保障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

3、建议儿童接种前后清淡饮食、多喝水,按时作息,避免剧烈运动、劳累、空腹。

4、在接种现场配合落实佩戴口罩、一米线、体温检测、健康码和行程码查验等防控措施。

5、儿童接种后需在现场留观30分钟,如出现不适症状或体征,请及时就医并向接种单位报告。

6、接种疫苗后24小时内不得接受核酸检测。

四、不能接种者需开禁忌症证明

对于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正在发热或患急性疾病等有不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禁忌症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相关病历资料到耒阳市二级及以上综合医疗机构开具《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证明》。

为了广大青少年儿童的身体健康,请广大市民朋友高度重视适龄子女的健康安全,陪同和监护子女尽早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加快构建全民免疫屏障,让孩子们更加健康快乐地学习和生活。

耒阳市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25日

责编:许文婷

来源:耒阳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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